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 费皆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