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