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