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