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