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 公勿忧也,吾已为 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 妾奉卮酒进 之,妾知其 药酒也,进之则 杀主父,言之则逐 主母,乃阳僵弃 酒。主父大怒而 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 ,此以忠信得罪者 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