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