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 欲以伯王为 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 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 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 。夫战之 明日,尸死扶伤 ,虽若有 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 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 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 乐,故其费 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