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