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 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 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 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 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 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 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