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 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