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 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 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 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 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 ,从姬歌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 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父 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 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