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 以伯王为 志,则战攻非 所先。战者 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 费也。残费已先, 而能从诸侯 者寡矣。 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 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 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 军之道也 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 中之计也。夫战 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 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 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 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