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 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