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 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论 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 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 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 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 ,上益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