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