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 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