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