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 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 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