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