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 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