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 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 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 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