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 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 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