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 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 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 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 试官时,倍力为巧 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 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 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 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 不顾於亲, 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