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