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 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 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 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