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 君车者罪至刖 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 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 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 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 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 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