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