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 礼者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 流,礼胜则离。 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 则贵贱等矣;乐 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矣;刑 禁暴,爵举贤, 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此则 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