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 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 所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 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 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