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 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 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 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