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