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 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 野,故殷人承之以 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 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 ,故救僿 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 复始。周秦之间 ,可谓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 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 十月。车服黄 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