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 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 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 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 故有爱於主,则知 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