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