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 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