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