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 业,斯为 三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 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 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 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 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 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 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