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 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 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