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