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 。卫国之法, 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 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 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 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 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 矫驾吾车,又尝食 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 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 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