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