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 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 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 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 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 之铸钱益少 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