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 者置初郡 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 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