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 异。同则相亲 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 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 。礼义立,则贵贱 等矣;乐文同,则上下 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 矣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 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