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