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 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 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 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 军市,输饮食而 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 之,杀牛而觞士,则 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 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 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 ,中哭泣,则 伤主心矣。 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 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 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