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