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 ,民巧法用 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 悉禁郡国无铸钱 ,专令上林三官 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 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 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 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