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 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